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特制定2019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毕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即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综合评定。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必考项目。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三、计分方式
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毕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
体育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体育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统一考试成绩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采用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学校必须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总和×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测试成绩等级评定得分总和×3%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体育统一考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4月底前,必须完成体育统一考试。
2.考试方法和计分方法继续执行《咸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 〔项目1(满分 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
1.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而免试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其统一考试成绩按4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初中阶段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三名学生;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学生;初中阶段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八名学生;初中阶段在教育部(含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十二名学生。统一考试免试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2.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凭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考试按45分记录;平时考核成绩,根据考生参加体育活动时间情况给予15分(满分)至9分(60%)。
3.在初中阶段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部门鉴定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且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其最终成绩按总分的60%(36分)记分。
4.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统一考试的考生,其最终成绩由两部分合计组成:过程性考核成绩与正常考生的计分办法相同;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27分)记分。
学校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市区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四、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督促和指导各初中认真做好学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的考核,认真审核每一名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确保统一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成绩准确无异议。
(一)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试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该校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统一考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三)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的安全。
(四)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体育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2017年中考体育各项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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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2019年实际标准为准
五、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和家长应正确认识体育考试的意义,把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参照体育考试医务审核指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建议符合免考条件且不适宜运动的考生申请免考。凡在填报中考报名基本信息时提出免考、择考、特殊体育考试或缓考申请的考生,须尽快将申请材料提交报名点(毕业学校)医务审核组初审,并根据学校通知按时到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参加现场复审。
(一)积极参加备考训练和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
(二)虚心向任课体育老师请教,针对可以提高项目成绩的薄弱环节进行体能和技能训练,熟练掌握考试项目的动作要领,科学训练,以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三)考前一周,不应加量训练,保证身体有恢复的过程,保持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
(四)考前参加各种活动都要格外注意安全,避免受伤和感冒。
(五)考前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在考前适当多吃鱼、鸡蛋、瘦肉、豆制食品、蔬菜、水果,保障蛋白质和维生素摄入量。
(一)规范着装带齐证,合理饮食放轻松。
根据天气情况准备外衣,参加耐力跑及选考项目须着运动服及运动鞋,参加游泳项目须着不透明的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适量的饮用水和食物,提前半小时赴考点报到。考试当天早上不宜吃太多东西,应以易消化的高热量食物为主,如蛋糕、消化饼干等。补充营养的时间,以参加运动前两小时为宜,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考试前不要大量喝水,可在各个考试项目前后象征性地喝一口水,润润喉,放松心情。运动型饮料可能含有咖啡因、葡萄糖,对大脑有兴奋刺激作用,但运动前喝并无太大作用,喝多了反倒会影响运动水平的发挥。
(二)准备运动要做好,防止受伤利发挥。
考前做足准备活动,将肢体舒展开,可以配合深呼吸,放松心情,稳定情绪。身体发热和兴奋有助于身体从静止状态进入运动状态。考前准备活动可通过慢跑、徒手操、拉伸练习、活动性游戏等内容进行热身,充分活动身体各部分的关节、肌肉和韧带。此外,考生还应结合考试项目的特点,从活动部位、活动方式等方面做一些准备练习。如耐力跑和跳跃前进行肩、腰、膝、踝关节的活动,游泳前要入水进行适应性活动,投掷前进行拉肩、挺身后仰练习等。
(三)遵守规章和纪律,项目规则要牢记。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点规定,保持安静,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检录时必须确认自己姓名和考生号,考试时按照秩序册列队。
2.遵守项目考试规则,规范应考,以免因动作不规范影响考试成绩。特别要注意:
(1)1000/800米跑采用站立式从弧形起跑线起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发令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或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跑进中踏进跑道最左侧跑道线外为犯规,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为犯规。
(2)游泳项目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口令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考试中出现以下四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游进和转身时身体任一部分触及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游进中途停顿;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3)立定跳远或三级连续蛙跳过程中,双脚落在沙坑内成绩方为有效,脚尖触线起跳、垫步起跳或落坑后回走均判为犯规。在三级连续蛙跳过程中,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动作故意停顿、双脚不同时落地、双脚不同时起跳均判为犯规。
(4)投掷实心球过程中,单手投掷、双肩与投掷线不平行、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或双脚同时离地判为犯规。
(5)推铅球过程中,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向后抛掷,铅球完全落在扇形区角度线范围以内成绩方为有效,身体任何部位触到推掷圈、抵趾板上缘或推掷圈外面的地面,铅球未着地前离开推掷圈,从推掷圈前半圆离开,均判为犯规。
(6)一分钟跳绳计时的开始与停止指令,统一由电子跳绳主机发出,考生提前和超时的跳绳次数自动无效。跳绳过程中,如考生四指未穿过手柄防作弊扣带判为犯规。
3.选考项目可测试两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第一次测试已达到满分的考生,可以只测试一次。
4.考生每考完一个项目,必须现场签名确认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必须当场立即提出,由考点主考、裁判长和纪检员核实有关情况后作出处理。过后、异地提出的,均不予受理。
(四)突发状况莫慌张,现场可办缓择考。
考试当天若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马上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如果不能继续考试,应办理缓考或择考手续。
最后大东哥
预祝各位同学发挥所长
取得理想成绩